Sunday, November 8, 2009

回教党議員退黨也應離婚!!??

看了报道,回教黨沙亞南國會議員卡立阿都沙末說,如果回教黨的國州議員退出回教黨或跳槽至他黨的話,他們也應一並與妻子離婚,他表示這是一種對黨效忠的方法之一。看了这番见解,当真有点让我感到吃惊。不知是不是他在“月亮”住太久了,所以才有这番见解。这简直就是对女性们的污辱,在这个文明及讲求民主的时代竟然还有议员认为把婚姻与对党的效忠捆绑在一起就能解决退党问题。这足以证明一直提倡民主自由的民联其实是将一套做一套的。

对党的效忠,应该是出自真心,求不会为了任何的利益及代价而退出。一个疼爱妻子,爱护家庭的人,根本就不会把家庭拿来宣誓或“出卖婚姻”。要知道,婚姻是两个人一生一世的承诺,为人夫者对妻子做出不管任何事都要相守在一起的诺言。不应该在婚姻里头加上什么党的效忠等等。。。戏也看得多了,会把家庭跟妻女拿来发誓的人,都是些赌徒,欠债人等等。

再者,宣示对党的效忠只是一种形式上的做法,就算今天我宣誓的对党的效忠,发誓退党就抹项自杀,难道到了我宣布退党的那天,我真的会自杀不成?对党的宣誓当然只是对于党员才有效的,我都退党了,誓言对我来说有什么意义??难道党还当真能够拿着我的宣誓书到法庭告我?我想专打离婚案的律师们要发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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